发布部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一)企业应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规上工业和软件企业;
(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工具软件原值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
(四)企业近一年内准备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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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补贴: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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