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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0:30:03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天门市人民政府2025年09月24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经济开发区,各企业: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七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

(三)已获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无需申报(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20日。

三、支持政策

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方可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级层面也出台了政策支持: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政府奖补15万元;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合计奖补130万;专精特新企业享受银行信用贷款、上市辅导、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政策。

四、申报方式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和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

(二)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将佐证材料压缩或者合成一个文档上传。

五、申报要求

(一)广泛宣传。请各地及时通知辖区内自评得分合格企业进行申报,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有意愿申报省级专精特新的非创新性中小企业,确保及时申报。

(二)按时报送。请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后,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3)装订成册(1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审核,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及时入群。请各地及时通知企业加入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附件4),方便沟通联系。

联系人:罗茜15586310706

邮 箱:tmjxwzxk@163.com

地 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40号D栋2楼215办公室。

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3.第七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及资料清单

          4.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

附件下载
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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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全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136家).xls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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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第七批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书及佐证资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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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第七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微信群.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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