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已完成了企业的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手续的办理工作,三亚星霜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海南省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整体迁移企业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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