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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7:59:01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02月05日发布的关于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厅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价条件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一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2.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PDF形式上传)。企业初次填报开发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15日。

3.请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申报和复核工作。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各县区根据评价标准,对本辖区内申报(复核)企业加强审核,于3月25日前完成本批次评价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文件(盖章扫描版)、企业名单(可编辑版)报送至dyzxb@dy.shandong.cn。

 

附件:1.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2.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pdf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1

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8071787
2 培育平台系统支持 010-87901037
3 培育平台账号问题 010-12381
4 省级技术支持和咨询 0531-51782790
5 东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8222648
6 河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3661222
7 垦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2561718
8 广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6442960
9 利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0546-5686757
1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部 0546-8090230
1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0546-8019696
12 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0546-8909087
附件下载
附件2: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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