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信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复核对象
1.评价对象:符合《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的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不参加评价)。
2.复核对象:2022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免予本次复核)。
二、工作程序
1.办理平台
申报评价(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
①评价企业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模块办理;
②复核企业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模块办理。
2.时间安排
①评价工作:分两批开展。
第一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3月25日
第二批:企业申报截止时间9月23日
②复核工作:企业复核截止时间3月25日。
3.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申报评价(复核)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队的基础力量,也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请各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
2.申报评价(复核)企业须严格按照清单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系统提交后,及时与所在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省工信厅取消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请各县区、经开区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分别于3月31日、9月30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tlszxjcyk@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2818757、2824876;
枞阳县工信局咨询电话:5735997;
铜官区工信局咨询电话:2201078;
义安区工信局咨询电话:8820931;
郊区科工局咨询电话:2896955;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2689159。
附件:1.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2.佐证材料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汇总表
铜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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