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合科〔2023〕116号)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5月8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检)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63538653 (高新处)
市科技局机关党委(纪检)电话:63538658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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