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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17:50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06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企业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对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涉及的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点

  (一)产业导向。

  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

  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项目实施期三年,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三)资金支持。

  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四)绩效评价。

  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评价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仍通过可量化可考核的统一标准择优确定),评价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三、申报资料

  1.《重庆市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见附件4、5);

  2.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优先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如无年度审计报告,可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其中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须提供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报告。数据需与税务部门相符,可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

  3.2021年、2022年、2023年,各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有影响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的事件,请提供说明,以综合判断截至上年末的从事细分市场年限);

  5.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

  6.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关键页面);

  7.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9.已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

  10.主导产品“补短板”“填空白”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11.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攻关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12.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13.企业递交上市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一式1份。同时,须提供word及PDF盖章版,要与纸质申报资料一致。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要求编制申报资料,于7月3日前交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区县初审。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填报《XXX区县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和《XXX区县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见附件1、2),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含word及PDF盖章版)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3897957)。

  (三)审核推荐。

  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推荐企业名单,组织编制《重庆市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政策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对近期有上市计划的“小巨人”企业,要慎重考虑推荐,以免降低财政资金利用率。各单位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联系。

  联系人:瞿老师;联系电话:023—63895423,023—63895446。

  附件: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XXX(区县)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3.XXX(区县)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重庆市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5.“三新”“一强”推进计划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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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doc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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