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海口市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暨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暨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13:58:53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07月25日发布的海口市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暨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规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暨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暨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申报要求通知如下(具体详情见附件),请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尤其是符合“直通车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一)评价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程序

  1.评价工作包括:注册登记、企业自评、形式审查、实地核查、名单公示、入库公告。

  2.平台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23:59。由于今年申报时间较短,计划按3批次进行集中审核。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仍需申报):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一)对象范围

  根据《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申报的企业须在2024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获得入库编号),满足《暂行办法》中第六条或第七条的有关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2024年度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含所有资料的一个PDF电子扫描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附件6,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内容须与平台数据一致,若确有调整,请另附盖章说明);

  2.企业职工人员清单(须备注是否为科技人员,并附科技人员的大专以上学历证明或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3.所有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4.企业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

  5.企业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于 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科工信局。

  2.认定。

  (1)区科工信局对申报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形式审查意见通知企业完善申报资料,于11月14日前汇总申报情况连同企业提交的材料通过党政公文系统报市科工信局。

  (2)市科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12月5日前填写汇总表(附件1-7),连同企业提交的材料通过党政公文系统报省科技厅备案。

  3.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省科技厅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发布公告,予以备案。

  三、海口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组织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海口市科工信局   联系人:吴怡   电话:68724670

  (二)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龙华区科工信局   联系人:吴冬梅   电话:66751572

  美兰区科工信局   联系人:杜  亭   电话:65383955

  秀英区科工信局   联系人:吴宝华   电话:68626556

  琼山区科工信局   联系人:王运恒   电话:65894091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zip(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