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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14:28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武汉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08月02日发布的武汉市科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的要求,现就开展武汉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一)参评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二章评价指标”条件要求,包括: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参评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

  企业在提交评价信息时应准确选择所在区对应的评价机构,有投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可在填报辅助指标时填写相应融资需求,有关部门将及时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服务。

  (三)诚信要求

  企业应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2024年起,将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列为评价机构。各区评价机构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加强服务指导,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区评价机构应对所辖区域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科技厅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并在平台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评价机构应在公示前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各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评价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评价机构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区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将于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四、咨询电话

  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67

  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各评价机构监督服务联系电话:

  市科创局 027-65692203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027-65563216

  经开区(汉南区)科创局 027-84217692

  江汉区经科局 027-85626370

  江岸区经科局 027-85320192

  硚口区经科局 027-83426483

  汉阳区经科局 027-84468510

  武昌区科经局 027-88936260

  青山区经科局 027-86887013

  洪山区经科局 027-87374280

  东西湖区经科局 027-83083765

  蔡甸区经科局 027-84916058

  江夏区经科局 027-81568247

  黄陂区经科局 027-61002525

  新洲区经科局 027-86966036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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