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经我办审核,拟准予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等59家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现进行公示。其中,对企业仅发生简单名称变更的直接通过核查,对经营范围等重大变化的,认定机构将在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后,组织对变更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当年无法核实的,在下一个年度组织审查)。
单位和个人对变更企业有异议的,请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999
机关纪委 0731-88988679
电子邮箱:hnst-fg@kjt.hunan.gov.cn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 邮编:410013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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