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丨补贴兑现时间表 [持续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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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发展壮大我市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9月26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
电话:8789742
传真:8789733(传真)
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3日
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包装及交互体验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工业设计机构。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四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五条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六条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2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在潍坊市内注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省、市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2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第七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第八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 的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参见附件2)及相关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审查,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九条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两年认定一次。
第三章培育与管理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立足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工业设计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体系,开展本地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
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政策,加强指导和服务,持续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有条件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管理办法,开展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工作。
第十一条实施动态管理。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
(二)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组织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工作,并将复核材料及审核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材料主要包括《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后,发布复核结果。
(三)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复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对于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有关情况后,公布撤销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此类单位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五)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日常管理,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 月 日。《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潍工信技〔20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2.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附件1
表1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1 | 设计费用投入及占比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研发设计投入总额的比重。 | 20% |
2 | 设计团队人员 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 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团队人员应达到1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10%。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不少于1人。 |
20% |
3 | 获奖质量及数量 | 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工信部门工业设计奖项数量。 | 20% |
4 | 知识产权数量 | 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或成立以来累计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 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5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15项以上。 |
20% |
5 | 制定标准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设计标准数量。 | 10% |
6 | 完成项目质量及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工业设计工作的数量;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的数量。 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3项以上并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
10% |
7 | 加分项 | 近三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次数,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与中小企业开展工业设计项目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工业设计咨询服务次数,获得工信系统省部级示范认定情况。 | 5% |
表2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主要评价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1 | 设计费用投入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支出总额比重。 | 20% |
2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 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团队人员应达到10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比例合计不低于20%。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不低于2人。 |
20% |
3 | 获奖质量及数量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工业设计奖项数量。 | 20% |
4 | 业务规模 | 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以及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 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应不低于15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独立完成工业设计方案3项以上并在产业化方面有显著成效。 |
20% |
5 | 经营质量 | 近三年企业净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状况。 | 10% |
6 | 管理水平 | 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性,发展规划合理性等。 | 10% |
7 | 加分项 | 近三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次数,承担或参与市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获得工信系统省部级示范认定情况。 | 5% |
说明:
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评价指标参照表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参照表2。
2.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审时,根据评价指标制定评分细则。
3.所称设计费用指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用于工业设计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的人工费用;与工业设计相关的市场咨询、样品试制、检验检测等直接投入费用;工业设计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它与工业设计直接相关的费用。
4.所称工业设计学科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列之艺术学设计学类相关专业、工学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所列之艺术学设计类相关专业、交叉学科设计学相关专业。
5.所称工业设计奖项指:经党中央、国务院或者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工业设计评奖工作;省部级工业设计奖项指由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开展的设计类评奖工作。市厅级工业设计奖项是由市级工作部门、市级党委政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工业设计评奖工作。
6.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专利(含外观、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 经登记的版权(含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造型图像等)。
7.所称设计标准指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8.所称工业设计重要活动包括:党和国家重要活动中工业设计类子活动;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活动;设区市政府主办的工业设计大会、论坛、评奖、设计周等活动。
附件2
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请表
口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口工业设计企业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所属县市区:
填报日期:年月日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制
填表须知
1. 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填写表1,申报工业设计企业的单位填写表2。
2.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申请声明末尾务必请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
盖单位公章。
5.申请表中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 产业化、获奖、知识产权、设计标准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 料。申报单位认为其它有必要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申请声明
1.本企业自愿向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潍坊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表1-1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个、%
申报单位名称 | ||||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 ||||
所属行业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基本情况 | 所有制性质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
资产负债率 | 信用评级 | |||
营业收入 | 利税总额 | |||
利润总额 | 出口交货值 | |||
研发设计总支出 | ||||
联系方式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企业负责人 | ||||
申请联系人 | ||||
企业简介 | ||||
(可简要介绍包括:主要产品、设计理念、技术特点、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 |
表1-2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 ||||||
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 场所面积 | ||||
资产总额 | 中心职工人数 | |||||
运营模式 | £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 |||||
人员构成 | 管理人员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
专业人员 |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 |||||
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数及占比 |
||||||
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 | ||||||
资产情况 | 硬件设备 | 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价值 | ||
软件条件 | 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价值 | |||
近三年主要指标 | 20年 | 20年 | 20年 | ||||
1 | 工业设计投入总额 | ||||||
企业研发设计支出比重 | |||||||
其中: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 |||||||
2 |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 ||||||
其中:完成项目数 | |||||||
产业化项目数 | |||||||
3 | 专利数 | ||||||
其中:外观设计(授权数) | |||||||
实用新型(授权数) | |||||||
发明专利(授权数) | |||||||
版权(经登记数) | |||||||
4 | 设计标准制定数 | ||||||
其中:国家标准 | |||||||
行业标准 | |||||||
团体标准 | |||||||
近三年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 |||||||
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
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情况 | |||||||
服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开展时间 | 组织部门 | ||||
发展情况说明 | |||||||
主要介绍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发展经历,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核心设计团队情况,主要业绩、管理制度,承担或参与省部级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为中小企业服务、获得工信系统省部级示范认定等情况,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
表2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个、%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基本情况 | 所有制性质 | 职工人数 | |||||||
资产总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
资产负债率 | 信用评级 | ||||||||
主要服务领域 | |||||||||
人员构成 | 管理人员 | 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
专业人员 | 工业设计团队人数 | ||||||||
其中:工业设计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人数及占比 |
|||||||||
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数及占比 | |||||||||
资产情况 | 硬件设备 | 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价值 | |||||
软件条件 | 软件名称 | 数量(套) | 价值 | ||||||
近三年主要指标 | 20年 | 20年 | 20年 | ||||
1 | 工业设计投入总额 | ||||||
占企业总支出比重 | |||||||
2 |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 ||||||
其中:完成项目数 | |||||||
3 | 专利数 | ||||||
其中:实用新型(授权数) | |||||||
外观设计(授权数) | |||||||
发明专利(授权数) | |||||||
版权(经登记数) | |||||||
4 | 设计标准制定数 | ||||||
其中:国家标准 | |||||||
行业标准 | |||||||
团体标准 | |||||||
5 | 企业营业收入 | ||||||
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及占比 | |||||||
利润总额 | |||||||
资产负债率 | |||||||
现金流情况(可附说明) | |||||||
近三年获奖情况 | |||||||
获奖作品 | 奖项名称 | 获得时间 | 授奖部门(或机构) | ||||
近三年开展公共服务情况 | |||||||
服务类型 | 项目名称 | 开展时间 | 组织部门 | ||||
发展情况说明 | |||||||
主要介绍工业设计企业发展经历,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核心设计团队情况,组织构架、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主要业绩,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数量、获得工信系统省部级示范认定等情况,以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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