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商业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根据《北京市关于促进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2023〕1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和《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现将奖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和标准
申报奖励的项目包括:
(一)支持引进国际专业展会项目。2024年支持引进境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国际专业展会来京举办。针对全球知名国际展会项目,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国际参展商(含台、港、澳地区和外商投资及合资企业)租用展览面积占总展览面积比例达到20%及以上的项目在京举办,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支持在京新办优质展会项目。对2024年在本市新举办的展会项目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给予项目单位50万元奖励,每增加1万平米递增30万元奖励,最高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优质展会做大做强项目。对2024年在本市举办的规模1-3万平方米(不含3万平米)且展会面积较上届增加的项目,予以奖励。其中,2024年本届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会项目,展会面积较上届每增加5000平方米,给予2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上届展会规模达到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展会项目,展会面积较上届每增加5000平方米,给予3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上述三个项目是否符合资金奖励范围进行评定。
二、申报条件
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单位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单位未有《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商财务字〔2022〕16号)第十一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四)申报项目须为市场化商业项目,政府机构主办或出资的项目均不在奖励范围内。
(五)承办单位申报项目须由主办方开具书面同意函。
(六)申报项目在申请期内执行完毕,且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社团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证(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多方主办的展会应提交申报主体有关协议,由承办单位申报的需由主办方出具委托承办证明材料。
3.奖励项目申报表(附后)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特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二)项目申请材料
1.支持引进国际专业展会项目需提供:
(1)申报单位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2)参展商(分国内、国际)名录(含展位面积)及展位确认书、缴费凭证复印件;
(3)引进前展会执行情况(包括展会目前处于世界范围的专业地位,举办时间、地点、面积、主办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及展会的备案及批准材料。
2.支持在京新办展会项目(含外省迁入项目)需提供:
(1)申报单位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2)参展商(分国内、国际)名录(含展位面积)及展位确认书、缴费凭证复印件。
3.支持展会做大做强项目需提供:
(1)申报单位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2)上一届展会主办单位与场地提供单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相关缴费凭证复印件。
(3)本届和上一届所有参展商(分国内、国际)名录(含展位面积)及展位确认书、缴费凭证复印件。
四、要求
(一)每个展会项目仅限申报一个奖励项目,一年多届举办展会项目仅可申请一届。
(二)项目受到中央财政支持或其他市级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三)为提高服务效率,2024年项目分两批申报。2024年1月1日至8月1日举办完成的项目,请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送;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完成的项目,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申报项目材料报送至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408房间。项目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不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各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完整。
附件:1.奖励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对海淀区2024年度第8批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昌平区启动2024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顺义区2024年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征求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经信局〔2022〕166号)、《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2版)》(通经信局〔2022
关于对2024年通州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第八批)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