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为您带来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一、实施流程
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应遵循“实际发生、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资料备查”的流程。具体需保留的资料包括:
研发项目计划书及企业内部立项批准文件;
研发团队构成和研发人员名单;
经科技部门备案的研发项目合同;
研发人员(含外聘)与研发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证明;
集中研发项目的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及收益分配比例;
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
如有科技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一并备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预缴企业需备查)。
二、办理途径
企业可通过税务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具体信息可在省级税务局网站查询。
三、申报指南
企业可在10月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若未在10月选择享受,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申请。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入库登记编号确定是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可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并在相关税务申报表中填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可直接选择相应优惠事项。
年度申报时,需填写相关优惠明细表。
四、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等,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五、其他注意事项
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时直接冲减研发费用,税务处理时不确认为应税收入;
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应从研发费用中扣除;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时,资本化时点与会计处理一致;
失败的研发活动费用也可享有加计扣除政策;
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受托方不得加计扣除。
六、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对于多项研发活动,应分别归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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