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不仅是一种荣誉,还带来了一系列政策优惠和支持,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融资便利等,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认定流程通常包括企业自评、在线申报、材料提交、审核认定等环节,旨在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本文将详细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好处及其认定流程,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促进自身发展。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好处有哪些?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资金奖励:
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且符合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是从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个维度评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部分关键指标一致。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可以引导企业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四) 吸引人才:
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科技人オ,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利于企业招募留住人才
(五) 创新品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申报科技型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六) 加分项:
大大提高通过产品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方面的可能。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给予优先支持。适时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征集和响应。优先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各类开发区。积极协助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各级各类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支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
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程序如下:注册登记、自主评价、信息确认、名单公示、企业公告。
(一)注册登记:
1.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事项”,进入界面后,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2.非首次申请的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选择“单位用户(法人)注册”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完成注册。
3.登录后,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入口】进入申报页面。如企业信息不一致或新增评价信息时出现所属行业不能为空等提示,可点击左侧【企业信息变更】补充相关数据,修改完成之后保存提交。并回到页面点击右侧【企业信息同步】按钮进行同步。
(二)自主评价
1.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1)核对企业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2)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左边导航栏内点击“评价信息”。进入页面后,在右侧点击“新增评价信息”。
(3)核对企业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阅读完填报须知后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已知晓填报说明”并点击“下一步”。
(5)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按照填报要求进行勾选或者填写。
2.企业自评。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然后企业可以点击“自评”,企业自评得分合计达60分及以上,即生成“封面文件”。“点击此处”下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封面,核对信息表内容无误后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然后原件彩色扫描并“点击选择文件”上传至系统。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上传完成后便可点击“提交评价信息”,等待评价机构审核。
4.企业登录系统后可点击“评价信息”,“评价信息管理”内的“当前状态”即为审查进度。“当前状态”若显示“评价机构形式审查退回”则须点击“详细信息”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表。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审查记录”即可查看被退回的原因。根据退回的原因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评价信息。
(三)信息确认
各区(市)评价工作机构(即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2.《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3.《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各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
(四)名单公示
市科技局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市科技局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示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站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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