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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44:15 关联项目:国家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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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是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原则上应由提名者提供,以第三人称表述。请根据本文要求认真据实填写,并按照后文《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对照检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第二部分  具体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应在指定的提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主件第三、四、五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上下各2.8㎝(以提名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可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

  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纸质版封面、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封面、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封面部分:

  1.项目名称:中文名不超过30字。应准确反映重要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2.公布名:不超过30字。如项目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项目名称可直接公布。

  如项目名称涉及有关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应对项目名称进行脱密或脱敏处理后,在此栏填写项目公布名。

  3提名者:由提名系统自动生成。

  4评审组:在线填写学科分类名称时,自动显示学科评审组名称。

  5.提名等级:可选择“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如选择提名“一等奖”,项目只可能评为一等奖或不授奖;如选择提名“二等奖”,项目只可能评为二等奖或不授奖;如选择提名“一等奖或二等奖”,项目可能评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不授奖。

  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的,可以在选择提名等级基础上提名特等奖。

  6主要完成人:由提名系统自动生成。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序号、编号:无需填写。

  2.学科分类名称:按照“四、重要科学发现”所列科学发现点对应的学科名称顺序在提名系统中选择,最多可以填写3个。

  3.任务来源: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填写,可多选。

  4.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不超过300字。应已结题,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

  5已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填写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呈交的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6.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时间;完成时间填写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二、提名意见

  不超过600字。提名者应认真审阅提名书全文,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条件,填写提名意见和提名等级。

  提名单位提名的,需填写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情况,以及提名单位公示情况,并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厅、局、司等)负责人或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加盖业务主管部门或机构公章。

  提名专家提名的,按照属地化原则,需填写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并由提名专家签名。专家联合提名时,提名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但提名等级应一致。

  三、项目简介

  不超过1页。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四、重要科学发现

  不超过5页。该部分是提名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

  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客观、真实、准确地阐述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此部分不得涉及评价内容。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关的支撑材料。

  五、客观评价

  限2页。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内容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

  按照表格所示栏目填写支撑本项目“四、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详细情况,不超过5篇。鼓励填写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代表性论文(专著)按重要程度排序。

  1. 所列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三年以上(即2022年5月31日之前)。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明确标识,或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专著必须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无国际统一书号(ISBN)的印刷品不得列为专著。不得填写专利、软件等知识产权。

  2. 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

  3. “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国内作者”,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或少填漏填。

  其中,“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的姓名表述应与论文原文的署名保持一致,“国内作者”填写作者的中文姓名。

  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4. 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在本表指定处签名承诺。

  七、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

  按照表格所示栏目填写“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有关情况,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用内容在附件中明确标识。

  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六、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所列论文(专著)的署名作者。附件所列验收、鉴定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1. 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

  2. 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按照《关于台湾居民作为国家科技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执行。

  3. 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

(责任编辑:whios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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