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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有哪些条件?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08:17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资质:在北京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经营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财务要求: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评分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评价得分: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指标综合评分,总分达到60分以上。

2.直通车条件:

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五)。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其他要求

1.企业需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方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申报材料需包括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主导产品服务协议、知识产权列表等,并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对照条件自查,确保符合要求后再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和材料清单可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查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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