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两类,申报条件如下:
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学历与经历: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管理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企业要求: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或现代服务业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股权与出资: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且为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4.时间限制: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2023年7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等相关工作(本土人才需为首次在苏州创办企业)。
二、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学历与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2.技术要求:企业引进的创新人才应拥有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在企业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创新人才研究方向应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3.工作时间:人才引进后须全职在苏工作3年以上,税前年薪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4.单位要求:引才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注:特别优秀的项目或经各地重点推荐的人才,可在学历、企业注册时间等条件上适当放宽。具体申报条件以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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