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江苏省及苏州市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被撤销后能否重新申报,需视撤销原因而定:
1.因评价不合格或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被撤销资格
若企业因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如得分低于60分)或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导致技术中心资格被撤销,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因提供虚假信息、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被撤销资格
若企业因提供虚假信息、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等原因被撤销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联系当地工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具体政策执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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