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实有多项奖励政策,以下是主要政策及奖励形式:
1.税收优惠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资金奖励类
地方入库奖励:许多地区对成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如:
太仓市: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给予每家0.2万元奖励。
姑苏区: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给予每家最高0.5万元奖励。
苏州高新区:当年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列入公示的企业,给予2000元奖励。
创新券补贴:部分地区(如江苏省)设立科技创新券,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凭券购买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额度可达10万元(苏北地区14万元)。
3.项目支持类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江苏省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50万元。
高企培育奖励:部分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额外奖励,如苏州高新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需注意,具体奖励政策可能因地区、年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企业关注当地科技部门或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及时申报享受相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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