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1.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企业公章),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职工及科技人员情况材料
上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加盖企业公章)。
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如社保缴纳证明、人员花名册等,用于证明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材料
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辅助账(需体现研发费用归集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知识产权证书(如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证明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合规经营及承诺书材料
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
5.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企业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等(用于补充说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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