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后,重新申请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要求:
1.确认申请时间
已取消资格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需从资格取消的次年起,方可重新提交申请。
2.自查与整改
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条件,全面自查企业是否符合知识产权、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要求。
若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需针对问题整改,如补充知识产权、调整人员结构、规范研发费用核算等。
3.准备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注册证件(可选择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原件)。
知识产权材料: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书,证明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支撑。
财务材料: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人员材料:提供科技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研发项目材料:提供研发项目立项文件、成果转化证明等,体现企业研发活动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4.网上申报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或登录账号。
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建申报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所有附件材料(原件扫描件)。
若选择告知承诺制,需勾选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5.审核与核查
申报材料提交后,由当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核,可能包括现场核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若审核通过,材料将上报至省级认定机构进行最终认定。
需注意,重新申请时企业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