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规定,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主要有以下两类:
1.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出具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并赋予验证码。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协助企业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登记、评估等相关事务,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准备,以满足申报中对知识产权指标的要求。
需注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明确声明,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培训、代报服务。企业应自行通过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申报,避免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以防出现虚假材料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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