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绿色工厂?
省级绿色工厂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29:52
绿色工厂的申报对象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工业企业。这些企业在创建过程中需要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行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推行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源审计,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及以上或行业领先水平,并积极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函2016586号)中的评价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进行自评价,并向所在设区工信局提交评价报告及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