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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4:35:18 关联项目:省级绿色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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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引导企业更好地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江苏省相关部门发布了最新的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条件及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2025年江苏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申报要求以及具体的申报步骤,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导向,顺利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申报条件

  (一)绿色工厂

  申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须达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

  自评标准:依据《暂行办法》规定,已纳入工信部2024年度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的行业参照相应行业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对象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园区须达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业园区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

  自评标准:依据《暂行办法》规定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执行。

  (三)不得申报情况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申报流程

  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或园区,对照《暂行办法》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开展评价,并编写自评价报告。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评价并编制的报告,须在评价报告内基本信息表如实填写第三方机构信息(第三方机构包括各类咨询服务机构,不限于工信部备案的绿色评价第三方机构),如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本次申报无效。

  请各企业、园区于2025年8月11日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同时将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评价并编制报告,需在报告封面注明)和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区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档同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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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hios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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