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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条件有哪些?

苏州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1:13:49

申请核定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3.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4.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

申请核定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3.有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4.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

5.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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