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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什么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1:09:43

一、基础申报资格

1.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已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满3年(例如2025年申报需为2022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正常经营≥3年,无重大失信或恶意侵权记录。

2.行业影响力

需在所属行业具备全国性示范作用,知识产权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显著(通常要求专利产品收入占比≥60%)。

二、知识产权核心要求

1.质量与数量

近三年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或实用新型专利≥10件(或等效知识产权组合);

高价值专利占比需突出(部分地区要求≥35%)。

2.管理体系认证

已实施ISO56005/56002等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并通过贯标认证(如2025年绍兴、桐乡等地已将此列为硬性条件)。

3.运用与保护实效

至少1项核心知识产权成功产业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建立专利风险预警机制,近三年有主动维权案例(诉讼、无效宣告等)。

三、评审维度与指标

省级评审采用百分制,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创造能力,15分,专利导航机制、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成效;

运用绩效,25分,专利产品收入占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案例;

保护效能,15分,侵权防御体系、维权成功率;

管理水平,20分,ISO56005贯标、数字化管理工具应用;

地方特色加分,25分,海外专利布局、参与专利池/证券化、获得省部级奖项等。

注:总分≥80分方可进入国家级推荐名单。

四、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1.测评与初审(2025年6-7月)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完成 ISO56005国际标准测评(2023年截止日为7月21日,2025年预计类似);

省级部门审核企业资格及材料完整性。

2.材料提交(2025年8月)

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法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申报书,包括:

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复印件;

近3年审计报告(突出专利产品收入);

ISO56005贯标认证文件;

维权案例证明。

3.国家复核与公示(2025年9-10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省级推荐名单复核,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授牌。

五、认定后维护要求

年度考核:未通过考核将警告,连续两次不达标撤销称号;

三年复核:示范企业每3年需重新评审,未通过则降级为优势企业;

动态监管:如发现材料造假或专利失效,立即追回奖项并通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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