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申请建设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与苏州市整体要求一致,具体包括以下核心条件:
1、单位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
企业特定要求(若适用):若为企业重点实验室,需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2、研发能力与科研方向
研究方向明确:需围绕苏州市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方向应具备前瞻性、特色性,并与实验室名称相符。
技术成果要求:需拥有1项以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或能形成核心专利、行业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3、人才队伍
团队规模与结构:专职科研团队不少于20人,需包含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的科研人员,建设期内需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学术带头人要求:实验室主任需为申报单位专职人员,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学术水平。
4、场地与设施
研发场地:需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含中试、产业化场所),且仪器设备需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设备先进性: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需具备一定规模和先进性,并与研发方向相匹配。
5、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独立管理体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需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
制度保障:需建立项目组织、人才考核、奖励机制等运行管理制度,确保高效运作。
6、资金保障
经费投入:学科类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类实验室建设期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持续资金支持:依托单位需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并能吸引国内外合作资源。
7、成果转化与社会责任
成果转化能力:需具备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推动产业发展。
科研诚信与伦理:需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环境维护。
8、政策符合性
符合政策要求:需满足《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且太仓市申报项目可能享受苏州市级财政与地方财政1:3的补助分担政策。
9、其他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实验室实行定期评估(如学科类实验室每三年一次),评估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取消资格。
属地化申报:太仓市单位需通过当地科技局审核推荐,并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如实验条件证明、研发团队资料、研发能力证明等)。
具体条件可能会根据苏州市科技局最新通知调整,建议关注官方发布的申报指南或咨询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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