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申报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注意!以下企业不能再申报:
1.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
2.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持股或被持股超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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