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其销售收入和研发投入的要求如下:
1.销售收入: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销售收入一般应在10亿元(含)以上。
2.研发投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对于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大、投资周期长的科技型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2亿元。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研发投入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从而支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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