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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省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省级绿色工厂评价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规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具备如下条件:(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
高新技术企业,政府的补贴,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否有延长弥补亏损时间的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答复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资料?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留存备查得资料包括如下: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答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
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答复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双软的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答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是什么?
如果评价分值低于60分,但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证书;(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等决策部署,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统一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对于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扶持政策、壮大科技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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