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项目是量子科学战略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需依托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1、项目依托单位应为粤港澳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且已注册为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依托单位。
2、项目依托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主组建团队,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编制申报书,签署分工协议,明确资金分配,并按规定提交全套申报材料。指南文件仅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不得转载发布。
3、项目按照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型进行申报。重大类项目资助强度约为800万-100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为5年。重点类项目资助强度约为200万元/项,一般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项,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重大类项目实行预算制,重点及一般类项目实行包干制。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申报材料应围绕相应指南内容,合理设置课题分工并突出重点,无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一般类项目以研究领域为导向,资助探索性强、选题新颖、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的申请项目,优先支持但不限于指南提出的科学问题。
4、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拥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能够实质性参与具体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须全职来自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5、实行限项管理。项目负责人同年只能牵头申请1项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广东省量子科学战略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
6、科学制定项目目标、内容、预期成效、核心绩效指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须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依托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8、项目申报内容应采用中文,项目摘要需使用中文和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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