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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项目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稳定;优先支持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其中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软科学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

3.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研究对象、同一研究问题、同一核心理论框架或同一政策建议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社科联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青年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产业发展规划、专业研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

5.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签订项目合同时须将相关文件报省科学技术厅备案。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6.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7.关于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提交科技伦理审查报告。

8.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9.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华夏泰科服务流程:

项目评估 签订合同 项目立项 匹配团队 开启动会 定制方案 项目提交 项目评审 立项公示 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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