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一)申报主体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二)申报范例条件
申报范例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代表我省智能建造先进水平,能够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2.技术已投入使用,产品已投入生产,且相关技术和产品无知识产权争议。
3.充分体现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和社会评价效果良好。
(三)征集对象
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范例,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案例类型:
(一)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领域的项目级、企业级、行业级平台。
(二)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工程装备。包括部品部件生产机器人、建筑施工机器人、智能运输机器人、建筑维保机器人、建筑破拆机器人以及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智能测量设备等。
(三)自主可控的数字化设计软件。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人工智能辅助设计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性能化分析软件、BIM标准化构件库、协同设计平台软件、模块化建筑设计软件、装修智能设计软件、机电设备辅助深化设计软件等。
(四)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包括结构、外围护、内部装修装饰、厨卫、门窗、设备管线、钢结构模块、混凝土模块、模块化机房、模块化电梯、整体卫浴等的智能生产线。
(五)智慧施工管理系统。包括集成部品部件进场管理、物料验收和堆场优化、装配模拟分析、模块化建筑现场拼装管理、远程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地现场安全监控、环境监测、施工电梯智能管控和工程数字档案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统。
(六)智慧运维管理系统。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筑幕墙安全监测系统、建筑数字能源运维管理系统、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智慧运维系统、数字家庭系统、智慧管养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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