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到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省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3.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申报范畴:
1.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港澳博士后交流项目等支持计划的人员;
2.已获得“卓博计划”资助以及纳入省“双创计划”等综合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3.不符合国家和省博士后管理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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