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1) 近三年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2)满足《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 示范基地评选”的标准:
1. 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2. 为进站研究生工作、生活提供优越条件。研究生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每年按时上报基本数据。
3. 进站研究生规模大,近 4 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达 30 人以上。
4. 设站双方已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合作课题经费充足,在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高质量的产学研结合成果。
5. 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职业岗位锻炼效果突出,就业竞争优势突出。
6. 进站研究生的项目、论文、专利、标准、案例、政策建议等成果数量及水平突出,至少获得 1 项与工作站相关的国家级成果或 2 项以上省级成果,或成果产生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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