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补贴金额:最高2000万
由本地企业(或科研机构)牵头,联合相关单位(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开展产业化阶段技术联合攻关,多方形成联合体并签署联合协议。
(2) 申报联合体单位对攻关产品或技术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有与攻关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能保障项目所需资金。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 3 年,优先支持已进入或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的项目。
(4)项目承担单位须在3年内牵头完成赶超任务,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时已完成研发投入占研发计划投入30%以上。优先支持研制针对新冠病毒相关药物、器械的项目,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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