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 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 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 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单位),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 申报项目为2024年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 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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