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3:58:03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5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及《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5年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1、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流程

(一)各属地广泛动员辖区企业申报,并按照复核企业名单(2022年批次,附件8)“点对点”通知企业,按时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

(二)申报(复核)企业于11月15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1份),报送至注册地主管单位。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各属地于11月30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表递交至: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联系人:陈老师59715181。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流程

(一)各属地广泛动员辖区企业申报,并按照复核企业名单(2022年第二批,附件8)“点对点”通知企业,按时参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二)申报(复核)企业于11月15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报送至注册地主管单位。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三)各属地于11月30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企业申报表(2份)递交至: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联系人:陈老师59715181。

※若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资质均到期,务必于11月15日前在线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表和专精特新企业复核表,两者缺一不可。

四、简单更名申请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参考《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s://mp.weixin.qq.com/s/41M-gmd4zFpweIvcZiQ1Vw),向各注册地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rar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rar(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