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申报材料质量,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预申报对象。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到期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二批、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条件。对照《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文件要求,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重点“小巨人”企业
1.预申报对象。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在上一轮和新一轮两批次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中已获得支持的不再推荐申报。
2.申报条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要求,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投资方向需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用于设备购置、研发投入、产学研建设、人才引育等方面,土地购置与厂房建设等费用不能计入。
二、有关要求
(一)预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专精特新“小巨人”预申报的企业(含复核企业)需在2025年11月摸底基础上,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申报书》(附件1);参加重点“小巨人”企业预申报的企业需填写《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2)、《重点“小巨人”企业补充信息表》(附件3),均暂无需提交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中的2025年数据可结合1-12月经营情况预估填报,其余内容需如实填写,确保材料真实合规。以上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229985895@qq.com。
(二)预申报时间安排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扫描、盖章)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2.重点“小巨人”企业。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扫描、盖章)请于2026年3月5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由区经信局汇总审核后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其他事项
1.请企业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预申报。市经信局将于预申报工作完成后分批举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政策和答疑。
2.本次预申报非正式申报,届时以上级部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3.如有疑问,请联系区经信局赵海霞,联系电话:0571-89520447。
附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预申报书.doc
附件2:浙江省2026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和补充信息表(预申报).doc
附件3:浙江省2026年重点“小巨人”企业补充信息表(预申报).wps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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