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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33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5:37:02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05月07日发布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第33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技术中心工作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33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新兴及未来产业等领域企业申报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请各区主管单位(见附件1)加强宣贯、指导和服务力度,鼓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于5月22日前上报拟推荐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网上填报。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于6月1日后登陆系统(https://xmps.tjiiti.org.cn),按要求逐项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新用户首次使用系统需注册。

(三)初审推荐。各区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完成初审,并上报加盖公章的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获推荐企业应于6月24日—6月26日期间,将经区主管部门盖章的申请材料一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联系电话:24538803)

(四)审查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工作指南》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审。其中,符合《管理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要求适用简化认定政策的,按照简化认定流程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

三、其他事项

1.鼓励各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特别是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进行现场走访核实。

2.申报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含可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核验的验证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查验企业提交财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情况,凡存在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申报企业均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区主管单位联系方式

          2.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

3.推荐申报企业汇总表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于浩淼

联系电话:6308603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廉瑞

联系电话:836073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津工信科〔2026〕5号附件.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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