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经发局、滨湖新区经促局:
现将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评价,做好2026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任务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目标任务的完成。
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0318-5265200 0318-5265289
附件: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衡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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