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按照省工信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22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抚顺市2023年度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区初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市工信局复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与我们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日期: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丁莹 57500396
邮 箱:jwm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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