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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8:49:20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15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60号)下达我区中央转移支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017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15301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3716万元(其中,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3625万元,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奖补资金91万元)。资金均按规定下达。

  (一)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547号)要求,我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形成了对各担保机构拟安排资金分配方案,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审定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分配方案的请示》(桂工信企业报〔2022〕150号)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37号)下达给26家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及3家区直担保机构。相应绩效目标表(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随资金计划下达。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根据“一是结合我区重点“小巨人”企业实际情况,避免简单分配;二是企业产值大、产值增速快,对稳增长贡献大;三是重点支持符合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企业”原则,形成了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安排资金分配方案。

  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共计3625万元,其中,安排1020万元扶持5家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安排1800万元扶持9家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安排805万元扶持7家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按照平均57.5%的比例预拨);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的奖补资金91万元,安排扶持1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资金分别于2021年11月24日、2022年7月19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1〕1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88号)下达。相应绩效目标表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和备案的实施方案所列情况为准,包括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等方面的预期目标及成效。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融担降费资金。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中央下达我区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合计15301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1)资金分配情况。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2022年7月4日,我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审定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分配方案的请示》(桂工信企业报〔2022〕150号),29家担保机构合计安排15301万元。

  (2)资金下达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8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37号)下达给26家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及3家区直担保机构。

  (3)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37号)及各地市报送的拨付情况,资金均已拨付29家担保机构。

  (4)资金使用情况。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加强对获得奖补资金担保机构跟踪服务,督促担保机构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资金使用合规性100%。

  (5)资金执行情况。下达资金合计15301万元,均在2022年度内拨付到29家担保机构,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资金到位时效及时。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来年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每半年跟踪担保机构绩效完成情况,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定期要求担保机构按年度提交工作总结,督促其围绕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3.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围绕融担降费资金总体目标: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力争逐步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内。我区加强鼓励和引导,2022年度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701.8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为1.17%,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完成了总体目标。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下达资金合计15301万元,均在2022年度内拨付到29家担保机构,资金使用合规性100%,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资金到位时效及时。2022年度,29家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年化融资担保额701.8亿元,高于2019年年化融资担保额(460.19亿元),平均担保费率为1.17%且不低于2019年年化融资担保额(1.41%),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笔数24436笔,同比增长14.05%,新增业务惠及小微企业数量18875家,同比增长17.06%。完成了资金下达时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融担降费资金对引导我区融资担保机构增量、扩面、降价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在融担降费资金的引导下,广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2022年兑现2021年度自治区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385.96万元、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2569.4万元,带动全区120家金融机构向11万户小微企业投放贷款余额285.88亿元,带动全区担保机构向1913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余额157亿元。创新推出“园企振兴担”、“上规入统担”等针对性担保产品。各担保机构创新推出各类服务,如,广西融资担保集团采取专利权和应收账款质押的反担保措施,联合金融机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西南宝特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的担保授信;贵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创新研发“工业提额保”“税贷保”“羽绒保”“复工贷”等产品,2022年共为276家企业提供4.62亿元贷款信用担保。

  (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下达资金3716万元,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对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年度单独进行绩效评价,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开展,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第一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自评报告的函》(桂工信企业函〔2022〕2604号)中报送;第二批已在2023年2月开展,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第二批财政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绩效自评报告的函》(桂工信企业函〔2023〕463号)报送。第三批将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要求开展,在该报告中不累述。

  三、下一步措施

  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转移支付实施效果显著,引导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低融资担保成本,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受到各担保机构和广大中小微企业广泛欢迎,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规定,加强资金项目后续监管,做好资金使用效果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各项惠企红利惠及更多中小企业,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相关绩效自评结果拟在2023年相关资金分配时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自评结果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未被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指出存在问题。无相关建议。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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