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服务中心、黔东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3〕60号)、省科技厅《关于启动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流程网上办理评价。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的方式进行。州级科技管理部门原则上7个工作日之内对提交的企业进行评价并通过系统反馈评价意见。本年度企业登陆平台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二、严格执行评价要求。各参与评价企业要严格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评价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则,严谨弄虚作假。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各县(市)科技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惠企纾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协同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
四、强化联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市监、税务、金融等部门联动,为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知识产权申报辅导,鼓励企业尽早参评,及时入库并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红利。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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