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一)有效期内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北省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不再参加省级复核。)。(附件1)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经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同意,针对在申报截止日期不能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在“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中“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各项指标可再向前推一个年度数据,但需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在来函中说明具体原因,并于当年4月30日前将新的申报数据和佐证材料上传系统,纸质申报资料报各级经信部门备案。
(五)对于工信部已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牵引,带动中小企业“质”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申报和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培育平台完成资料填报,从培育平台导出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相关申报数据线上与线下须保持一致。线上申报时间为2月20日-2月29日,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106、010-87901013、010-87901032,技术支持邮箱(反馈技术问题):chenshufan@china-aii.com,账号问题:010-12381。
(二)报送方式。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按照《实施细则》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复核工作以各县市区为主,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要对照认定标准,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对于未通过复核的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说明原因。于2月26日(周一)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以及企业纸质申报资料(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双面胶装,一式两份)报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pdf版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jxjzxq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属于省经信厅正式公布的第一、二、三、四、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和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可提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说明中的佐证材料。
联系人:龚文涛 8111686,18062177657
王 雪 8111686, 13297179077
地 址: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15号)
附件:1.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
2.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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