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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8:13:00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04月18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企业函〔2024〕17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要求,为高质量组织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效期内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3.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请填报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企业填写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对应作证材料。线下报送时间以企业所在市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企业申请书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中小企业局栏目(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index.html),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中自行下载填报使用。

  申请推荐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企业可在平台学习掌握。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纸质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规范整理并形成目录,列明题目、分项及对应页码;请注意线下与线上申请材料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申请表中有关指标项已明确“不得含有企业名称或简称”。

  2.企业申请材料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需提供上年度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的企业说明(达到10%以上1000字以内,详见附件)。

  3.企业申请材料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填报。企业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佐证要求详见附件。

  4.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请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我省通知相关要求,组织所辖县区做好属地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的动员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新申请企业,确保复核企业应复尽复;对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能推荐复核的,需正式出具情况原因说明(盖章,并入推荐文件附件);同时要加大推荐工作服务力度,及时提醒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账号、密码,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线上填报和线下规范整理,并组织力量为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严格把关。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对不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对申请企业“专、精、特、新、链、品”方面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企业质量;组织核实查证申请推荐企业的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统一出具说明(盖章);配合省厅组织推荐期间,对部分企业的实地抽查工作。省厅待本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确定后,将对各市推荐企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按时推送。各市、雄安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务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附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企业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份)统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将报送文件和材料的PDF电子版发邮箱hbzjtx2021@126.com。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

附件下载
1.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参考模板).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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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申报纸质佐证材料(参考模板).pdf(点击下载)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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