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须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2、县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按产业领域分别会商各产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实地抽查。
3、各县区产业领域主管部门将本产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文件及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8日前报至县区工信部门及市级主管部门。
4、县区工信部门于7月10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审核推荐工作,并将分产业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局创业指导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tlszxjcyk@163.com)。
5、市工信局会同各产业领域主管部门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县区工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2、请各县区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联系人:张也弛、王畅,联系电话:2824876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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