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现对天津市2024年第一批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任何实名反映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2-58832971;传真:022-58832970;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智能科技处;邮编:300051
2024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开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
天津市认定机构:关于天津市2024年第一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天津市认定机构: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公告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