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主要是为了引导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形成一批标准化、高水平的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华夏泰科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申报条件。
一、试点的主要内容:
申报主体围绕两个重点方向,即智能制造应用水平和供给能力提升开展试点工作,周期为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智能制造应用水平提升
1.智能工厂建设应用类。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产品与工艺设计、柔性生产、协同制造等典型场景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智能工厂。
2.供应链协同应用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智慧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建设。
3.新模式实践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和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打造产品定制化服务、产品运维服务、业务并行协同等新模式。
(二)智能制造供给能力提升
1.咨询规划服务类。围绕智能制造评估、咨询诊断,产线、车间、工厂的规划和设计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和服务流程规范化。
2.新技术融合创新类。围绕工业云、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提升数字技术应用水平。
3.系统集成服务类。围绕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集成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智能装备、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研发和部署。
二、试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或制造业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已经牵头承担2022年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制造业企业不得牵头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三)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五)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就是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有申报需求可以联系华夏泰科为您做专业的解读和申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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