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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29:44 关联项目:北京市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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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过去一年中,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了15%,显著高于全市GDP增速。这一增长不仅反映了科技服务业本身的活力,也凸显了其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关键作用。面对这样的发展态势,北京市政府特别推出了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旨在进一步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以及如何有效准备这些材料,确保您的申报过程既顺利又高效。

  1.专项申报书。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系统填报)。

  2.附件材料。

  (1)企业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2)财务证明材料:企业提供上年度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设机构、分支机构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财务报表。

  (3)服务相关材料:涉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创新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成果鉴定会专家意见、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材料、曾发表科技论文等;

  (5)企业资质及荣誉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各类行业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

  (6)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软硬件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对外服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

  (7)企业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其他方式证明材料。

  华夏泰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材料要求,更多疑问请咨询华夏泰科,17年申报经验,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科学规划项目方案,先通过后收费,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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